建設騎樓的目的是什麼:可避雨避濕

廣州騎樓所形成的建築風格並非是無中生有,它是根據廣州當地人文及地理氣候等多方面的因素慢慢的形成的,不在一朝一夕。由於廣州所在的地理位置也算是一個多雨的地域,當初這麼設計多少也是有這方面的因素。

建設騎樓的目的是什麼:可避雨避濕

騎樓,廣州人對它是再熟悉但是了,舊時在騎樓底,孩子們彈棋、拍公仔紙、跳橡筋,成人歎茶乘涼、開鋪做生意,過去廣州沒有高架橋,翻風落雨,人們都站在騎樓下避雨……

日前在毗鄰廣東的香港,特區政府宣佈以48億港元保護坐落在灣仔、深水埗、旺角等地的48棟騎樓建築,香港人認為這些騎樓的設計始於廣州,故將它們叫做“廣州騎樓”。史實與此恰恰相反,騎樓原非“廣州製造”,而是舶來品,源自新加坡、香港等英屬殖民地。

早在1878年,香港政府為改善居民擁擠的住宿狀況,頒佈了《騎樓規則》,並開始建造騎樓。10年之後,兩廣總督張之洞從香港得知騎樓的功用,也想在廣州興建類似騎樓的“鋪廊”。

張之洞:倡議修建“鋪廊”
  清光緒十二年(1886年),近代廣州城市建設從珠江邊開始,倡導者是兩廣總督張之洞,當時張之洞覺得廣州道路狹窄,交通閉塞,車來馬往不便,與“地勢增高、堤基鞏固、馬路寬廣”的租界沙面比較,相形見絀。

為了改善廣州的交通,振興商業,張之洞參考了西方國家和地區,個性是香港的經驗,伯爵娛樂城推薦在天字碼頭一帶興築120丈的堤岸。他在給光緒皇帝的奏摺中説,“一經修築堤岸,街衢廣潔,樹木葱茂,形勢遠在其上,而市房整齊,碼頭便利,氣象一新,商務自必日見興起。

修成之堤一律建築馬路以便開車,沿堤多種樹木以蔭行人,馬路以內通修鋪廊,以便商民交易,鋪廊以內廣修行棧,鱗列櫛比。堤高一丈,堤上共寬五丈二尺,石磡厚三尺,堤幫一丈三尺,馬路三丈,鋪廊六尺。”

為了方便市民做生意,張之洞主張建的鋪廊是為商業交易的需要,從清朝的外銷畫、照片及建築遺存看,廣州傳統商業街道,多由連續鋪屋組成,這些鋪屋通常表現為三間兩廊式的凹入門廊、門廊兩側用磚牆封閉。

即使有個別採用外廊結構,但街道與鋪屋之間並沒有類似之後騎樓那樣的連續公共空間。於是商户在鋪前僭建,佔道經營的狀況十分突出,其骯髒、混亂等狀況亟待改變。鋪廊既利行人,又便交易,它能夠説是廣州騎樓建築設計之濫觴
  。可惜這種“鋪廊”只在給皇帝的奏摺裏出現過,張之洞早在1889年調任湖廣總督離開了廣州,其後他所推薦的長堤工程花了17年時刻才完成100丈,他的建鋪廊之議也只是紙上談兵。

陳炯明:採用新式美術建築
  1912年,也就是民國元年,陳炯明當上了廣東都督。別以為陳炯明是一介武夫,其實他當過秀才,曾在廣東法政學堂以“最優等”的成績畢業,能講英文,還懂一些法語,喜好詩歌,公文多是親自執筆,不假祕書手。

陳炯明甫上任,即下令拆城牆、開馬路,要求城門附近之居民在一月內上報業主住户業權、位置材料。陳炯明在下令拆牆建路的同時,將廣州城的騎樓正式列為城市管理條例之中。

在1912年頒佈的《廣東省警察廳現行取締建築章程及施行細則》第14條有規定:“凡堤岸及各馬路建造鋪屋,均應在自置私地內留寬八(英)尺建造有腳騎樓,以利交通。”這是“騎樓”第一次出此刻官方文獻上,文中的“鋪屋”即是昔日鋪廊之意,而“有腳騎樓”則十分形象地説出了騎樓的樣貌。

1921年,時任廣東兼粵軍總司令的陳炯明簽發《保全五仙觀令》曰:“五仙館既屬古蹟,應令保全,着官產處,永不投變可也。”由此陳氏或者能夠説是保護廣州建築文物第一人了。

同年,廣州市政府公佈《廣州市促進馬路兩旁空地騎樓地建築規程》,進一步規定修築馬路時務必預留空地給兩旁興建騎樓時使用。1922年,陳炯明提出“建設要重精神,毋太舊亦毋太新”。

他關注世界發達國家的城市對美術建築的重視,認為“廣州市開闢馬路以來,一切公私建築日漸繁興,莫不能採用新式適合美術建築者固多,而因循舊法參差不齊者亦復不少”。

於是,陳炯明第一個提出“廣州是吾粵首善之區”(見1922年3月2日《飭各機關知照市政廳組織建築審美會文》),同意廣州市組織成立“建築審美會”,由代表擔任會長,會員由代表聘請建築、美術專家擔任。

日後廣州市政廳所屬各局之建築規劃,如公園、橋樑、校舍及其各種公共建築物在動工興建之前,都要將建築規劃圖案送交該會審定,檢驗其在美術上的價值,陳氏已將廣州的建築物看成是“美術的設備”。

建設騎樓的目的是什麼:可避雨避濕 第2張

政府鼓勵起騎樓(克里希那穆提)
  1918年至1920年,市政廳成立後,公佈了《馬路兩樓鋪物請領騎樓地繳價暫行簡章》,主要就騎樓地價和度量方法作了規定,並將廣州市建騎樓的地塊分成7等:甲等是一德路、永漢路(今北京路)、惠愛中路(今中山五路),乙等是惠愛西路(今中山六路和中山七路)、惠愛東路(今中山四路)、桂香南路(今市政府之南)、豐寧路,丙等是大南路、歸德路、公園路、萬福路、財政北路、越秀南路,丁等是長庚路、文德路、吉祥路,戊等是越秀中路、禮貌路,己等是盤福路、大東路(今中山三路、中山四路),庚等是盤福北路、越秀北路。

當時規定在80英尺馬路允許建15英尺的騎樓,但底層高度不得低於15英尺;在100英尺的馬路建20英尺的騎樓,底層高度不可低於18英尺。鑑於廣州興建的騎樓多為15英尺底高。

政府又專門頒發了《廣州市市政公所取拘建築十五英尺騎樓章程》,對騎樓的結構和構造作了十分詳細的技術要求,由於鋼筋混凝土技術已漸普及,該章程有“其柱如用士敏土鐵條結柱”,騎樓可蓋到五層樓的高度。馬路大多是廣州城加大了舊城改建的範圍和力度。

1923年,又公佈了《廣州市市政章程例規》和《廣州市催迫業户建築騎樓辦法》、《本市新闢各馬路承領騎樓地徵費辦法》,從而加快了廣州騎樓建築的興建速度。

短短10年間,廣州市建成了近40公里長的騎樓街,這些騎樓建築的範圍是北至德宣路(今東風路),西至龍津路,南至河南同福路,東至東華東路,最密集的騎樓建在這天中山路以南、越秀路以西以前被稱之為“老城”的地方,這一帶的騎樓街長度是25500米,佔全市騎樓街的六成以上。

當時羊城街道兩旁,一幢幢“長了腳”的房子架在半空,個性是騎樓的商業空間,被房地產商充分利用,下鋪上居,前鋪後居,騎樓建築,好睇好用,風行一時,成了廣州城市街景的顯着特色。

陳濟棠:廣州是一個大商場
  1929年,時任國民革命軍廣東編遣區特派員的陳濟棠,理解了之前陳炯明提出的“粵人治粵”方針,強調“建設為先”。當時的廣州有過一次經濟發展的輝煌時期,這天人們見到的紅牆綠瓦建築如中山紀念堂、中山圖書館以及原中山大學石牌校舍(今華工、華農校園內)等都是那時的標誌性建築。

但對於騎樓街道,陳濟棠及其廣州政府則另有看法,當時廣州的騎樓街道發展到頂點,各種商店總數達2萬多間,平均每50個廣州人便有1間商鋪,陳濟棠笑言廣州是一個“大商場”。

此時受西方近代城市“花園住宅區”和“田園城市”的理論影響,人們認為廣州城內的街道正因有騎樓而不能種樹,於是現代新式馬路是複式車道(雙行線)、綠化隔離帶、無上蓋人行道的設計,並率先在廣九車站至川龍橋間嘗試。

這種商業街過於密集的做法引起了一些人士的關注,程天固在《廣州市工務之實施計劃》中説早期廣州城市建設是“畸形的設計”,“無一不以資產階級之利益為前提,而以平民生活之惡化供犧牲”。

1932年的《廣州市修訂取締建築章程》,專門公佈了市內不準建騎樓之馬路名單,其中有白雲路、盤福路、長庚路、文德路、廣衞路、廣仁路、吉祥路、德宣西路等。

請把騎樓留住
  上世紀30年代之後的廣州,再沒有大規模興建騎樓建築了,但此前留下的那些兩三層的磚木混合結構的騎樓式房子足以成為廣州建築的一大特色。騎樓一般分樓頂、樓身和樓底三部分,樓頂有的是尖頂塔形,有的在正面牆挑出拱形雨篷,造型豐富。

牆面裝飾亦豐富多彩,有浮雕圖案、窗洞形式、線腳、陽台鑄鐵欄杆等,有融合了西方巴洛克或羅可可建築裝飾風格,也有嶺南特色的佳果與吉祥紋飾以及具有中國古典卷草圖案。

還有的把滿洲窗運用在騎樓的裝飾去了。據伯爵娛樂城不完全統計,廣州市有騎樓街路36條,長度超過20公里,主要集中在舊城區約10平方公里的範圍內。

【結束語】如今騎樓建築也不會再大規模的興建了,歷史所遺留下來的特色騎樓建築也成了廣州建築風格的一種風向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