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一方不肯離婚怎麼辦,強制離婚需要什麼條件

    感情方面,感情都是雙向奔赴才有意義的,但若是有一方先行退卻了,感情破裂一方不肯離婚怎麼辦?強制離婚需要什麼條件?來了解一下吧。

感情破裂一方不肯離婚怎麼辦,強制離婚需要什麼條件

    一、感情破裂一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起訴離婚。

    1、就現在的離婚法律規定來看,如果你們雙方中,雖然説感情破裂,但是有一方不願意離婚,那麼想要通過協議的方式辦理離婚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只能選擇起訴離婚的方式。

    2、因為,最新的離婚規定中,新增加了一個冷靜期的設置。如果一方不肯離婚,那麼他就能前往撤銷你們的離婚申請了。可見,但凡是有一方不願意,這個協議的流程就很難完整走下去。

    3、而起訴離婚的話,只要被法院認定為雙方感情已經破裂,就可以強制性讓對方同意離婚了。不過,現實案件中,一審往往是不會判處離婚的,一般都要二審才有可能成功。

    二、強制離婚需要什麼條件

    我國法律規定,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法院應當判決離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4、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