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分家有什麼説法 分家開灶有什麼講究嗎 分家時間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每個傳統節日都有着自己各式各樣的習俗,這些習俗或代表着一個個方式,或者有着特殊的祝福意義和表現意義。尤其是在過年的時節,這些傳統佳節會聚在一起,各種風俗習慣匯聚在一起,每個節日的習俗又各不相同,且每個活動都有着自己的講究,需要人們認真遵守。那麼正月分家有什麼説法呢。

正月分家有什麼説法 分家開灶有什麼講究嗎 分家時間

 正月分家有什麼説法

 正月裏分家都有什麼説法呢,父母在選擇為兒子分家的時間,是很講究的,認為“年頭分家利阿兄,年尾分家益阿弟”。這雖是有不夠科學的説法,但卻體現了父母對兒子的平等對待。因此,雖然農曆六、七月有“粗月”之説,但是大部分人還是將分家的時間選擇在一年的中間,即是農曆的六月。因為六月也正好是“柑分瓣,柚分片”的時間,分後同樣發達。在六月裏擇定吉日進行分家,寄託着父母對兒子分家後的期望:不論大小同樣都要發達。所以一般人們不會在正月分家。

 分家主持者

 分家應該由誰主持呢,分家儀式一般由母舅主持,這叫做“母舅看外甥,個個一樣親”。如遇特殊情況,主持人無法由母舅充當,就要從“家後”(母親的孃家)另選一個人來代替。這主持人的身份,説明閩南民俗具有昔年的母系血緣觀念遺風。分家需要“中人”,即公證人,這一般由分家方面家族中的有威望的“老大”(長輩)充當。同時請來伯父、叔父等當監督人,以防止父母偏心或兄弟仗勢強佔。所以分家一般都是需要公證人的。

 分家時間

 分家的最佳時間是什麼時候呢,有不少地方便把分家的最佳時間約定俗成選在農曆的六月十五這一天,再取這個月的中間一天,寓意兄弟同同好;有些地方,則選定為六月初一,取義於分家後有好的開頭。何況閩南地區還有這樣的説法:“初一十五,做事免翻簿”,也就是説,在農曆的初一和十五這兩個日子裏,不管辦什麼事都可以甭擇日。選定六月初一或六月十五分家,其理由也在於此。當然,也有人是擇定五月或八月等其他的月份進行分家的,所以一般人們會選擇六月十五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