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由來

國家安全是國家的基本利益,它不僅關乎一個國家的興亡,更關乎全體公民的切身利益。我國在2014年設立了國家安全委員會,並在2015年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其中規定了每年的4月15日是我國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又稱為國家安全教育日。那麼就讓老黃曆為你介紹,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由來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由來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國家習代表簽署第29號令予以公佈,並規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這是一部新的國家安全法,與舊國家安全法有很大的不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屆全國人大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並公佈施行的國家安全法,主要規定的是國家安全機關履行的職責特別是反間諜工作方面的職責,規定的面比較窄,隨着國家安全形勢的發展變化,已不能適應全面維護我國多領域國家安全的需要。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取代了舊的國家安全法。

而2015年7月1日通過並公佈施行的新國家安全法,是一部全新的國家安全法,是一部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的國家安全法,涵蓋了國家安全各個領域的內容,法律對國家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11個領域的國家安全任務進行了明確,構建起集11個領域於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和總體國家安全觀。

為加強全國人民的安全意識,積極維護國家安全,該法在第一章總則部分的第十四條中規定:“每年的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每年的4月15日前後,我國都會開展相應的活動。

新國家安全法確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其中最重要的實踐意義,就是要動員政府和全社會共同參與到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工作中來。維護國家安全與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也是“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核心價值。只有人人蔘與,人人負責,國家安全才能真正獲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礎,也才能有堅實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