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出台户口新規 10月1日開始施行

生活中落户其它城市往往需要很多要求,各地對落户的人羣有不同的要求,温州新出台的規定對四種類型進行了規範。那麼,本期的老黃曆就帶大家一起來看看10月1日開始施行温州出台户口新規。

温州出台户口新規 10月1日開始施行

明確户口遷入市區分為人才引進落户、親屬投靠落户、居住社保落户、政策性落户四種類別。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規定》遷入户口的人員,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可隨遷落户。《温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中ABCDE類人才、本科(含技工院校技師班)以上學歷和應屆大專(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先落户後擇業。

下列人員可以在就業地落户:
  1、經市的領導辦認定的創新團隊和創業項目成員。
  2、經市級科技部門認定的地市級以上科技進步獎完成人。
  3、經市級人力社保部門認定的急需緊缺人才、緊缺工種技能人才。
  4、其他大專學歷人員,初級以上職稱、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的人才。
  5、其他由市級職能部門或者區委(區政府)核准並經市領導同意引進的人才類人員。

親屬投靠落户。對親屬投靠落户條件作了明確,具體分為以下四種情形:
  一、父母一方為市區家庭户口的,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請投靠落户。
  二、夫妻一方為市區家庭户口的,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可申請投靠落户。
  三、成年子女為市區家庭户口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申請投靠落户。
  四、老年父母為市區家庭户口的,如在市區無成年子女照顧,可允許1名成年子女投靠(照顧)遷入户口。

居住社保落户。對於來温務工或經商的外地人員來説,通過居住社保就可辦理落户:
  一、在市區具有合法所有權房屋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可在市區落户。
  二、在市區具有合法穩定住所滿5年且具有合法穩定就業滿5年並按照規定參加市區城鎮社會保險滿5年的,可在市區落户。
  三、在市區具有合法穩定住所滿4年且具有本省其他市户籍滿4年的,可在市區落户。
  四、在市區具有合法穩定住所滿3年且具有本市其他縣(市)户籍滿3年的,可在市區落户。

政策性落户。大中專院校學生、先進個人等人員可辦理政策性落户,這是另一個好消息。
  一、經批准調入市區工作的,或被正式錄用的在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工作人員。

二、經部隊師(旅)級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同意的駐市區部隊現役軍人的隨軍家屬。

三、經市級體育部門審核同意後引進的運動員。

四、考取市區大中專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的新生,入學時可以申請將户口遷至學校的學生集體户;畢業時户口在學校學生集體户的,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將户口遷至就(創)業地、居住地或原籍地。

五、市區生源的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可以申請户口從省內學校學生集體户遷回位於市區的入學前户口所在地或現家庭所在地的。

六、經區級以上政府或市級以上部門評定獲得榮譽稱號未超過2年的下列人員,可在當地落户:
  1、獲得勞動模範榮譽稱號的。
  2、獲得優秀農民工榮譽稱號的。
  3、獲得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榮譽稱號的。
  4、獲得“最美温州人”系列榮譽稱號的。

七、經市紅十字會認定的,對促進温州市造血幹細胞、人體器官(遺體、組織)捐獻事業有特殊貢獻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