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和春節的區別,“春節”為什麼不在“立春”

古籍《羣芳譜》中,説立春是:“立,始建也。春氣始而建立也。”我國古人過去也把立春作為歲首,視為新一年的開始,就像今天人們看待春節一樣。那麼為什麼現今立春和春節分開成為兩個不同的日期呢?立春和春節有什麼區別?今天的二十四節氣就為你介紹。

立春和春節的區別,“春節”為什麼不在“立春”

立春是傳統二十四節氣之首,古代民間都是在“立春”這一天過節,相當於現代的“春節”,而把農曆正月初一稱為“元旦”,在1912年之前,中國的春節就是從立春這天開始算的。

1911年,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建立了中華民國,他在將“元旦”調到公曆1月1日後,並沒有動“春節”,因為春節的存在對農業生產相當重要,具有標誌性意義。但兩年後,“春節”也被移到了農曆一月一日。

民國三年(公元1914年)一月二十一日,時任內務總長的朱啟鈐致時任大總統的袁世凱《定四季節假呈》:“擬請定,陰曆元旦為春節,端午為夏節,中秋為秋節,冬至為冬節……”,這份“四季節假呈”很快獲得袁世凱批准,於次年(1914年)起開始實行。因為“春節”移植給以前的元旦,持續了兩千多年的立春節慶活動逐步消失,立春變身為普通的節氣。

有人怪袁世凱和朱啟鈐把中國重要的“春節”搞亂了,實際上袁世凱的初衷是想保留傳統的節日風俗,這在《定四季節假呈》中説得很清楚:“乘時布令,當循世界之大同,而通俗宜民,應從社會之習慣。”

新的春節安排頒行後,民間很快流行起“過春節”,以前的“歲節”徹底變成了“年節”,自此,夏曆歲首稱春節的做法就一直相沿至今,我國從那時開始決定使用公曆的算法,並從曆法上正式把農曆正月初一定為“春節”,把公曆1月1日定為“元旦”,也就是“公曆新年”。

在這樣的情況下,農曆年從正月初一開始沒有爭議,但是人們使用的農曆生肖年從何時開始卻一直有爭議,目前多數人都認為“立春”節氣是農曆生肖年的開始,因為在中國古代曆法中,十二生肖的計算與天干地支有很大關係,所以在“論天干地支、計算二十四節氣”的情況下,“立春”節氣應該是新生肖的開始。

其實公曆與農曆的時間是相差較大的,一般相差一個月左右或以上。我國現在的歷法通常是雙軌制,即是既採用公曆紀年,也延用農曆紀年。而從生產生活與民俗文化等方面來看,農曆紀年更能反映天象與農時,更利於播種收穫,更符合國人習慣。

而在民間頗為流行的命理風水理論中,農曆紀年更是用來判斷人生運勢的重要依據,比如人們排出的生辰八字就都是農曆的干支時間,正是根據這些干支的生克關係,才能判斷人的運勢如何。

由上可知,每年的公曆1月1號,只是公曆的交接,表示進入了公曆的新年,但它不是農曆的交接,農曆的春節,也不是進入新一年的標誌,農曆的交接,是按立春來計算的,只有每年公曆2月4號左右到來的立春節氣,才是新舊農曆年份的分界,至此農曆年份才進行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