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節假日的工資計算方式

按照法定假日條例規定,法定假日用人單位應在法定節假日給予員工相應的假期,如若工作需要必須在崗,那麼該公司應付相應員工三倍的工資。那麼法定假日的工資具體計算方式是怎樣的,老黃曆來為大家普及。

法定節假日的工資計算方式

假期工資是什麼
  
假期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雙休日等假期時間加班,向其工作單位領取的加班費。
  根據加班時間不同,假期工資也有差異。在法定假期內,假期工資應不低於平時工資的三倍支付,如若加班時間是法定假日連帶雙休日,則雙休日的假期工資應不低於平時工資的兩倍支付。

如何計算加班工時
  
根據《勞動法》規定,職工每月制度工天為21.75天,每天制度工時為8小時,每週制度工時為40小時,超出即算加班。
  工作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不允許調休,只能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週末)加班允許調休,也可以支付加班工資。
  加班時間的最小單位是0.5小時(如你加了25分鐘不算加班,加了45分鐘算半小時,加了75分鐘算1小時,以此類推)。

法定節假日的工資計算方式 第2張

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
  
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是:
  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用公式表示就是:
  平日延時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21.75÷8×小時數×15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21.75×天數×200%
  休息日小時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21.75÷8×小時數×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21.75×天數×300%
  法定節假日小時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21.75÷8×小時數×300%

需要注意:職工的工資=基本工資+績效+補貼+其他(其中,補貼包括交通補貼、話費補貼、生活補貼等,這些計算加班費時是不計入加班工資基數的)。

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都是佔用了勞動者的休息時間,都應當嚴格加以限制,高於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報酬即是國家採取的一種限制措施。

但是,在上述三種情形下組織勞動者勞動是不完全一樣的,如法定休假日對勞動者來説,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為重要的意義,也影響勞動者的精神文體生活和其他社會活動,這是用補休的辦法無法彌補的,因此,應當給予更高的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遇到上述情況安排勞動者加班時,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及本法的規定支付加班費。屬於哪一種情形的加班,就應執行法律對這種情況所作出的規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則都是違反勞動法和本法的行為,都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侵犯,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法定節假日的工資計算方式 第3張

現行全體公民放假的法定節假日
  
根據發佈,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三次修訂版),我國現行的、全體公民放假的法定節假日,包括以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辦公廳關於2019年部分節假日放假調休安排
  
一、元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節:2月4日至10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5日放假,與週末連休。
  四、勞動節:5月1日放假。
  五、端午節:6月7日放假,與週末連休。
  六、中秋節:9月13日放假,與週末連休。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