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國家憲法日的目的

2017年12月4日,是我國的第四個國家憲法日,也是第十七個全國法律宣傳日,全國各地紛紛開展各種形式的憲法宣傳教育活動。那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呢,就讓老黃曆為你介紹。

設立國家憲法日的目的

2014年10月23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某個決定,提出將每年的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同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確定。

設立國家憲法日的目的和意義
  設立國家憲法日的目的,在於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加大普法力度,推動全社會遵法學法守法用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它的設立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

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於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力屬於人民,權力服從憲法。公職人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63年前,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這部被稱為“五四憲法”的法案為年輕的共和國奠定了法制基礎。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現行憲法是對1954年制定的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的繼承和發展。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分別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對現行憲法作過四次修改,這也使我國憲法在保持穩定性和權威性的基礎上緊跟時代前進步伐,不斷與時俱進。